美国公司
AE Polysilicon Corporation
调查机关采纳了美国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和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证据材料作为可获得的事实,认定上述未配合调查公司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调整项目。
韩国公司:
KCC Corp. and Korean Advanced Materials(KAM Corp.)Innovation Silicon Co., Ltd.
调查机关采纳了申请书的证据材料作为可获得的事实,认定上述两家未配合调查公司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调整项目。
价格比较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在考虑了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将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调整至出厂价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在计算倾销幅度时,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三)其他公司(All others)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调整项目的初步认定及价格比较。
对于申请书中未列明的其他公司,以及申请书中列明并提交初步证据表明调查期内未向中国出口的公司,调查机关依据各自国家(地区)配合调查公司的数据和信息来确定相应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
美国:调查机关采纳了美国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和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证据材料,认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调整项目。其中申请书中列明并提交初步证据表明调查期内未向中国出口的公司为Hoku Corporation。
韩国:调查机关采纳了韩国熊津多晶硅有限公司的证据材料,认定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及调整项目。其中申请书中列明并提交初步证据表明调查期内未向中国出口的公司为三星精密化学株式会社(SAMSUNG FINE CHEMICALS Co., Ltd.)、SMP株式会社(SMP Ltd.)、韩华化学株式会社(Hanwha Chemical Corporation)。
价格比较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在考虑了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将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调整至出厂价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在计算倾销幅度时,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四)倾销幅度。
经过计算,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1.美国公司。
(1)配合调查公司。
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 57%
(REC Solar Grade Silicon LLC)
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57%
(REC Advanced Silicon Materials LLC)
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 53.3%
(Hemlock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MEMC帕萨迪纳有限公司 53.7%
(MEMC Pasadena,Inc.)
(2)未配合调查公司。
AE Polysilicon Corporation 57%
(3)其他美国公司。 57%
(All Others)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