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储能体系建设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到,到2027年,新增储能以新型储能为主,全省储能装机达到800万千瓦,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储能资源调用机制和商业模式健全完善。到2030年,新增储能以大型抽水蓄能为主,全省储能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支撑8000万千瓦以上的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基本建成安全充裕、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灵活高效的储能体系。
2027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287万千瓦,2030年达到912万千瓦。
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达到500万千瓦,2030年达到800万千瓦。
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在电网关键节点,结合系统运行需求优化电力输、配环节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和布局,鼓励建设充放电时长4小时以上的压缩空气、液流等储能电站,更好发挥调峰、调频等多种调节功能。在偏远地区和输变电站址资源紧张地区,合理建设电网侧储能,适度替代输变电设施,提升电网末端供电能力。加快推进构网型储能在高比例新能源电网、弱电网及孤岛电网的应用。支持大容量飞轮储能电网调频应用。
灵活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引导工业园区、工商业企业、数据中心、算力中心、通信基站、公路服务区等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和用电量大的用户,按需配置高安全性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不同时间尺度新型储能,提高用电可靠性、降低用电成本。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推动固态电池在便携式储能、工商业用户储能等领域试点验证,加快推进新型储能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织开展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波流电池、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电站试点。鼓励重力储能、熔盐储能、超级电容、超导储能、氢储能、固态电池等技术创新应用。积极推进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动长江绿色智能船舶充换电一体化试点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开展一批技术领先、应用前景好、可复制性强的新型储能应用试点。
完善储能价格机制。落实国家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逐步健全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政策。支持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场站一体运营,优化输配电价政策。优化分时电价机制,不断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价格机制,优化峰谷价差,健全新型储能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规则体系,探索建立电网侧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完善新型储能应急调用价格机制,推动新型储能与各类分散式负荷资源聚合,打造一批虚拟电厂。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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