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储能项目建设提升电力调峰和新能源消纳能力的通知》,明确加快建设进度、统筹规划布局、梳理滞后项目等。
对列入2022年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清单但未全容量并网项目,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加快剩余模块建设或及时提出调整申请。
对在建续建项目,各市要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按照批复时限建成并网,更好发挥电力调节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
对纳入建设计划的前期项目,各市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抓紧办理项目接入手续,早开工、早建设、早投运。
在统筹规划布局方面,通知指出:后续不再组织电源侧配建、共享储能转独立储能工作。电源侧配建、共享储能不享受独立储能价格政策。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滞后项目。请各市全面梳理2024年12月30日前批复且尚未开展土地、电网接入、EPC招标、进场施工等实质性工作的独立储能项目,提出延期或核销意见,于2025年8月29日下班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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