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交易中心市场交易六部来疆专题汇报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新疆能源监管办分管领导和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就推进区域市场建设、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新疆能源监管办针对区域市场与省级市场衔接、信息披露和报送等提出监管意见和要求。
一是要积极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区域市场与新疆省级市场衔接,有效破除省间壁垒,促进新疆能源电力在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要积极推进新型储能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性资源作用,促进区域市场调节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监管,深化监管成果运用,切实促进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
四是要加强与交易机构共商共研,系统研究电力市场关键问题,共同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体制。
五是要强化电力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有效防范电力市场风险,保障电力市场平稳运行。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