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细则

   2023-12-21 北极星储能网33970
导读

新型储能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的最大充放电功率不低于5MW

12月18日,在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安徽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电网企业根据结算依据向新能源企业收取费用,将补偿费用支付给独立储能企业。

据了解,安徽电力交易中心于12月12日发布《安徽省2024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为发挥储能电站灵活性调节作用,在现货市场未运行期间,我省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产生的损耗费用,由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按实际结算交易电量分摊,储能企业按实际结算放电量获得补偿。

12月18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开始就2024年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配套5个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对《2024年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安徽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细则》征求意见。

在《2024年安徽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独立储能企业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结算季结季清,与每季度最后一月电能量电费一并结算。

其中还明确,独立储能企业损耗电量总电费=∑(储能月度总充电费-储能月度总放电费),独立储能企业损耗电量总电费由独立储能企业根据实际结算放电量分享,独立储能企业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统一结算。

在《新型市场主体(独立储能企业、能源聚合商、虚拟电厂)准入程序服务指南》中提到,新型储能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的最大充放电功率不低于5MW,调节容量不低于5MWh,持续充电时间不低于1小时。虚拟电厂、能源聚合商优先聚合10kV及以上的无补贴分布式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交易,聚合后的发电容量不应低于20MW。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18746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