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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氢能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及跨省互认倡议》发布:推动氢能汽车高速免费

   2026-09-29 氢能观察1510
核心提示: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由粤、闽、鄂、湘、琼五省 11 市组建,试点周期 4 年。

近日,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工作部署会在广州召开,作为全国五大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首个召开专题部署会的城市群,标志着大湾区氢能试点正式转入落地实施阶段。会上由广州发起《大湾区氢能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及跨省互认倡议书》,聚焦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跨区域运营成本,探索建立五省通行优惠跨省互认机制。

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由粤、闽、鄂、湘、琼五省 11 市组建,试点周期 4 年。按照试点目标,试点期内计划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6 万辆,新建加氢站 100 座,打造京港澳、广湛等四大氢能交通走廊,建设全国标杆性跨城际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网络。

9月22日,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工作部署会在广州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以及14个城市分管市领导、城市群工作专班成员、城市群支撑机构及氢能产业链重点企业代表等参加会议。

202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批复,原则同意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开展试点,试点期4年。大湾区城市群由广州市牵头,联合佛山、阳江、厦门、漳州、武汉、黄石、十堰、随州、长沙、儋州共10座城市作为参与城市,韶关、江门、湛江3市作为配合城市,并与香港特区开展外缘协同,联动粤港澳大湾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长江经济带、海南自由贸易港四大国家战略承载区域。试点期内将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6万辆、新建加氢站100座,统筹建设京港澳跨省氢长廊等四大交通走廊。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城市群试点工作加快转入落地实施阶段。

会议对产业促进会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广州市氢能城市群产业促进会(筹)由云韬氢能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共同发起,定位为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业侧行业协同平台,承担资源对接、标准制定、产业服务等职能。

会议同步部署了氢能产业合作基金组建工作。探索设立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产业基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目标总规模10亿元,聚焦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为城市群氢能产业发展和重点示范项目落地提供资金支撑。

会议期间,广州发起《关于推进大湾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氢能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及跨省互认的倡议书》,推动城市群内有关省份研究出台氢能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探索建立跨省互认机制,率先打通省际政策壁垒。

广州作为城市群牵头城市,将把氢能综合应用试点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建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抓手,发挥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全国第一的产业基础和大湾区核心引擎的辐射带动作用,会同五省十四市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氢能综合应用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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