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鼓励虚拟电厂、用户侧储能参与响应。
鼓励虚拟电厂参与响应。根据《浙江省虚拟电厂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和《浙江电力领域新型主体市场化响应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引导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化响应、需求响应等业务,实现供需紧平衡、供需缺口等各种场景下常态参与负荷调节,力争调节能力达100万千瓦。
精准实施需求响应措施。按照“一次申报、周期滚动、日前调用”原则,开展负荷资源年度申报、周计划滚动,实现日前调用、日内调用全域平衡。提前储备、滚动修订迎峰度夏需求响应专项方案,力争具备最大600万千瓦约定型响应能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参与需求响应。全面、准确掌握用户侧储能“家底”,加大用户侧储能装表、计量、采集力度,优化储能充放策略,推动独立参与需求响应。
按照需求响应的使用场景和调用方式,需求响应分为日前响应(含削峰和填谷)和日内响应。日前响应按照响应邀约方式分为约定型响应和邀约型响应。其中,虚拟电厂参与日前约定型响应补贴单价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差异化执行。经能力认证的虚拟电厂可获得容量补贴,参照分钟级容量补贴(1元/千瓦*月)政策执行。
其余用户参与日前约定型响应时按照响应电量进行补贴。日前邀约型响应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和响应电量进行补贴。日内响应执行固定的容量补贴单价和电量补贴单价。填谷响应执行固定的补贴单价。
各种响应类型补贴价格方案如下表所示。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各设区市迎峰度夏负荷管理工作目标,详情如下表所示。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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