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拟投入2亿元建设0.6MWh/3MWh梯次利用储能系统等示范项目

   2018-08-06 宁波市经信委49730
导读

7月2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17个省、市(地区)

 7月2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17个省、市(地区)和1家企业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我市名列其中。

我市大规模动力蓄电池退役时间预期为2020年、退役电池数量约2000吨,并逐年以2000吨左右报废量递增。为探索建立宁波市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我委已牵头并联合多个市级部门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印发。试点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我市拟投入2亿元,做好0.6MWh/3MWh梯次利用储能系统建设、动力电池包拆解设备机械化改进及自动化研发、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系统开发等示范项目。
 
标签: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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