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帮扶潘田镇中心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2017-12-06 梅州日报34800
导读

今年以来,广州市教育局在对口帮扶丰顺县潘田镇中心村工作中,将光伏产业作为稳定脱贫突破口,采取贫困户自筹一点、帮扶单位资助

今年以来,广州市教育局在对口帮扶丰顺县潘田镇中心村工作中,将光伏产业作为稳定脱贫突破口,采取贫困户自筹一点、帮扶单位资助一点、企业爱心捐助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为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家庭光伏发电设备和建设村委会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截至11月,该局已为23户贫困户分别安装了5千瓦或以上家庭光伏发电设备,为村委会安装了34.2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帮助贫困户和贫困村建立了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

广州市教育局在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中,以贫困户自愿、符合安装条件为原则,在其楼顶安装不低于5.4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总造价约4.8万元,建成后光伏设备产权归贫困户所有,预期年收益为0.56万元。

为解决资金难题,广州市教育局采取贫困户自筹一点、帮扶单位资助一点、企业爱心捐助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其中,贫困户需自筹约1万元,广州市教育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和发动局属学校共同资助每户3.5万元,梅州众成光伏丰顺分公司给予贫困户减免500元/千瓦安装费。方案制定后,驻村干部与村“两委”还带着光伏公司技术人员,挨家逐户向贫困户解释光伏发电原理、帮扶政策。通过各方努力,贫困户从最初的不理解、不参与、不肯出钱,到最后顺利安装并并网发电。

陈先生就是中心村的贫困户之一,他通过东凑西借,自筹3.3万元,再加上帮扶资金,安装了8.1千瓦光伏发电设备,并在7月中旬实现并网。这4个多月来,他家就发电4100多度,收益3200余元。如今,像陈一样的贫困户们,每天享受着阳光带来的发电收入。

此外,广州市教育局还出资27万余元,在村委会楼顶安装了34.2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预期每年发电收益达4万多元。根据约定,前5年,发电收入的70%用于分红给没有安装光伏发电的贫困户。从第6年起,发电收益全归村集体所有并指定用于中心村公益事业建设。光伏发电年发电量和收益由村委会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标签: 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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