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关于优选2017年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项目投资企业的公告(三次)

   2017-09-09 世纪新能源网72960
导读

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光伏发电扶贫工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报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赤

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光伏发电扶贫工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报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 [2017]83号)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拟采取评优(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与我旗指定的投融资主体共同组建项目法人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我旗拟建设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约48MWp。本次光伏发电扶贫工程项目优先解决需要通过产业扶贫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劳动能力(包括残疾人)贫困户。

二、报名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企业须以从事新能源开发或以新能源开发为主,拥有丰富的光伏开发建设管理经验和过硬的技术团队。

3、企业累计持有国内运行的光伏电站并网容量10万千瓦以上,或在内蒙古境内持有光伏电站并网容量5万千瓦以上。

4、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须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每户稳定收入3000元以上,持续获益20年。

6、拟参与企业在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

7、支持阿旗“光伏+”产业发展。对支持阿旗“光伏+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度做为优选条件。

三、报名时间

申请参与评优(招标)企业应向阿鲁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需提供原件审核),并于2017年9月13日18:00前递交至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旗天山镇天元大街西段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阿鲁科尔沁旗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张亚彬 电话:0476-7231006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玉强 电话:0476-7274042

2017年9月8日

附件:申请材料清单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营业执照未含注册资本,应提供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的注册资本金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拥有的已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应包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公司名称、装机容量、并网时间、持有股份等),并随项目提交并网证明材料(可采用明确项目公司、并网规模等主要内容的并网验收文件),并加盖公章。

6、企业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和系统效率满足相关文件技术规定和合格目录要求的承诺函原件。

7、兑现贫困户收益的承诺函原件。

8、支持阿旗“光伏+”产业发展承诺函原件。

9、参与投标企业与政府投融资主体共同组建项目法人公司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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