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伏发电实施方案:2016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约为136兆瓦

   2016-08-29 PV-Tech每日光伏新闻22560
导读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市2016年度光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约为136兆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为40兆瓦,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为13.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82.2兆瓦。

原文如下: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根据本市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各区县2015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际推进情况及2016年度实施计划,经委托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6年度本市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规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上海市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上限。在综合考虑各区县资源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各区县上报的年度实施方案,本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约为136兆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为40兆瓦,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为13.8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82.2兆瓦。

各区县应根据《上海市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自行制定本地区2016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项目、推进实施。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区县节能考核内容之一。

二、关于规模管理。各区县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备案总规模不受实施方案的限制。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应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光伏发电规模实际落实情况及实施方案调整申请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按属地原则,相关开发区分布式光伏新增规模纳入区规模。

三、关于信息报备。各区县要切实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并按月上报备案信息,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四、关于并网接入。请本市电网企业予以大力支持,依据全市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五、关于项目建设。项目业主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信息填报工作,保障项目按期投运。列入各区县2016年度光伏发电实施方案的项目,须于年底前建成。对项目推进较快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其2016年建设规模申请;未按期完成建设的企业酌情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8106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