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三五”光伏扶贫政策解析

   2016-08-05 东方今报李凌26880
导读

近日,省发改委、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省发改委、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中,选择实施光伏发电扶贫,保障受益贫困户连续20年以上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收益。

【怎么建设】


怎么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市开展政策研究,出台支持意见,督促落实;县级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筹措建设资金、组织项目实施、做好建设运营和项目收益分配、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等工作。

“自愿申报,精准帮扶。”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开展光伏发电扶贫,要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愿申报。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应以县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对接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

“多方出资,强化保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建立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

【如何申报】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2020年,在全省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中选择实施,保障受益贫困户连续20年以上每户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光伏发电扶贫收益。

村级小型光伏电站和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批、省市报备程序进行。

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由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

【建设模式】

村级小型光伏电站:规模500千瓦以下;贫困户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规模5千瓦以下;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25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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