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2027年江苏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指引》(苏电交易〔2026〕11号)。
文件开宗明义,制定目的是“为持续优化江苏电力零售市场环境,提升市场经营主体入市便捷度,简化交易操作流程,规范多年期零售交易管理,激发零售市场竞争活力”。
文件最核心的调整出现在零售套餐的电能量价格机制上。
原文明确:“取消固定价格电量比例、现货市场价格联动电量比例、比例分成方式等要求,着力推进电能量价格传导批发市场价格。”

取而代之的是一套统一的定价公式:
零售套餐电能量价格 = 批发市场价格 + 浮动价格 + K分摊×当月分摊价格 其中当月分摊价格
包括:
P分摊1:全省售电公司当月成本补偿费用的分摊平均度电价格
P分摊2:全省售电公司当月不平衡费用的分摊返还平均度电价格
P分摊3:全省售电公司当月市场调节费用的返还平均度电价格
文件同时优化了封顶价格机制:
电能量封顶价格 = 零售套餐参考价格 + F×批发市场价格 + 当月分摊价格(当实际结算均价高于封顶价格时,按封顶价格结算)
其中:
1)零售套餐参考价格:由零售用户自身用电曲线与中长期年度市场、月度市场、月内市场、日前市场、实时市场等价格水平分时取最大值后确定
2)F:为电能量封顶系数

在绿电套餐方面,文件要求“完善绿电类零售套餐,取消固定价格方式、比例分成方式、价格上限约定、综合价格等要求”,绿电套餐按电能量套餐和绿色电力环境价格套餐两部分独立约定。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时间安排:“2026年10月起开放2027年年度零售交易窗口;2027年1月起开放年内剩余月份窗口。”
取消的是什么?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10月13日印发文件,取消了零售套餐中的“固定价格”选项,以后企业买电,电价要跟着批发市场的行情走了。
一句话:以前企业买电可以签“一口价”,现在不行了。
以后零售电价必须跟一个叫“批发市场价格”的数值挂钩。这个价格由所有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包括中长期、日前、实时市场)的购电成本加权计算得出,每月由交易中心统一公布,售电公司说了不算,用户也说了不算。
新规则下,电价统一按一个公式来算:
零售电价 = 批发市场价格 + 浮动价格 + 分摊费用。
“批发市场价格”每月由交易中心公布,所有售电公司都得用这个数。“浮动价格”是售电公司赚的服务费,可以谈。“分摊费用”是全省售电公司共同承担的一些成本。
封顶价格则是一道“安全阀”:如果你实际结算的电价超过了封顶价,超出部分不用你承担,按封顶价算。
为什么这么做?
这次改革的最大意义,是真正打通了“批发—零售”的价格传导链条。过去零售侧存在固定价、现货联动比例的硬约束,导致零售电价和批发市场的真实供需 "两张皮":发电侧涨价跌价,用户感知不到,信号传导受阻。现在取消比例限制,批发市场价格直接落到零售套餐上,让电价真正反映发电成本和实时供需。
对用电企业来说,这意味着 "市场涨价你跟着涨、市场便宜你跟着省",能倒逼企业更加关注用电时段、主动错峰用电,配合新能源消纳。对售电公司来说,不能再靠固定价套餐 "躺赚",必须比拼服务质量、风控能力和购电策略,行业从 "拼关系" 转向 "拼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绿电套餐也同步 "松绑",把电能量和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分开独立定价,绿电的环保属性第一次有了独立的 "价格标签",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帮助企业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很有意义。
同时,对储能行业影响不小。江苏是工商业储能大省,以前靠固定的峰谷价差算收益,现在峰谷价差随市场波动,运营难度加大了。
江苏是国内现货市场和售电市场规模靠前的省份,本次改革是批零价格传导的先行试点。
整体看,本次指引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一步,核心目标是让电价真实反映供需,同时做好风险兜底,推动工商业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侧形成联动的市场体系。
政策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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