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新能源行业媒体领跑者,聚焦光伏、储能、风电、氢能行业。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江苏二批金太阳申报:未完成示范电站者不得申报新专案

   2012-10-29 energytrend11620
核心提示: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以前承担金太阳示范专案未按要求完工的单位不得申报新专案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以前承担金太阳示范专案未按要求完工的单位不得申报新专案,并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在2012年年内开工建设,并在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建设,而申报的规模集中式发电站和分布式发电站不得小于10MW和2MW。

通知规定,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专案需整体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小于10兆瓦,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兆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的专案,专案实施单位必须与用电单位签订长期协定。

示范专案并网设计需符合规范,发电量主要自用,并且选择有实力的项目业主单位,保证项目建设品质和长期稳定运行。

另外,通知表示,以前年度承担金太阳示范专案但未按要求期限完工的专案单位,不得申报新专案。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2024全球光伏品牌100强榜单全面开启【申报入口】 2024第四届中国高比例风光新能源电力 发展研讨会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