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金屋顶”与“金太阳”打架 专家提出质疑

   2012-02-21 17860
导读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金太阳政策),加上去年年底由财政部和住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金太阳”政策),加上去年年底由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下称“金屋顶”政策),两大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政策相继出台。有业内专家表示,这两个政策均以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为目的,因此应进行内部有效整合,从而避免目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

  支持光伏政策 应合并同类型

  据了解,“金屋顶”政策支持的是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即将光伏组件作为建筑的一部分(如屋顶、幕墙等),集美观和环保于一体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金太阳”政策支持项目范围更广泛,既包括“金屋顶”政策所支持的BIPV项目,又包括将光伏电站作为建筑附加部分(如安装在屋顶上)那样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据此,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专家对本报表示,既然两个政策都是为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金太阳”政策本身已含对BIPV项目支持的内容,就应该整合在一起,并根据光伏项目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

  “现在的突出问题是,由于”金屋顶“政策补贴力度大,再加上国内对BIPV项目缺少严格规范的界定标准,致使一些企业打着BIPV项目的旗号,去申请成为”金屋顶“政策支持的示范项目。”前述专家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根据今年最新政策,金太阳政策对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7元/瓦;而同期执行的金屋顶政策补贴对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补助标准为7.5元/瓦,对建材型等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光电一体化项目,补助标准更是高达9元/瓦。

  面对补贴标准上的现实差距,光伏项目业主在选择支持政策时,更倾向于“金屋顶”政策。一家光伏项目业主对本报记者透露,“我们有个BIPV项目,本想申请“金屋顶”政策支持,但因为没通过审批,最后只能申报成为了“金太阳”项目。”

  记者注意到,自2009年两项政策执行以来,“金屋顶”政策所支持项目的单个项目一般容量较小,且支持总量规模较小;“金太阳”支持项目单个光伏项目的容量更大,且支持总量也较大。以今年为例,“金屋顶”政策明确,每个省(自主区、直辖市)光电建筑集中示范区原则上不超过2个,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个;而“金太阳”政策对各省份没有支持光伏项目数量上的限制,并要求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项目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小于10兆瓦,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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