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7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中广核(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广核巴林左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站部分)(报告书)受理情况公示。

该项目总投资为7.541432亿元,建设电解水制氢装置最大制氢能力为5万Nm³/h,配置单台产氢为1000Nm³/h的碱性电解槽50台,电解槽有效利用时间为4605h,年制氢量为230250000Nm³(2.07万t)。
该项目已经签订两份氢气预售合同。
第一份绿氢预售合同:中广核(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北京海德利森前瞻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在甲方项目建成投运后并取得氢气销售许可后,甲方计划连续稳定为乙方提供约20000吨/年的氢气(纯度为99.99%的“绿氢”),乙方根据甲方的供气数量以及市场实际需求暂定为甲方消纳不少于20000吨/年的氢气作为销售目标。
甲乙双方约定氢气预售价为2.054元/Nm3。
双方根据实际需求与市场预测,在项目投运后售氢合同中具体约定氢气的供应量、频率及交付时间。
第二份绿氢预售合同:中广核(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甲方),张家口海泰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1.甲方负责制氢站的建设、运营,通过新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技术制备“绿氢”,在甲方项目建成投产并取得氢气销售许可后,在制氢站场界处预留供氢管道接口,并通过氢能管网为乙方提供纯度为99.99%的“绿氢”。
2.在甲方项目建成投运后并取得氢气销售许可后,甲方计划连续稳定为乙方提供约18500吨/年的氢气,乙方根据甲方的供气数量以及市场实际需求暂定为甲方消纳不少于18500吨/年的氢气作为销售目标。双方根据实际需求与市场预测,在项目投运后售氢合同中具体约定氢气的供应量、频率及交付时间。
3.甲、乙双方约定氢气预售价为20元/kg(按照氢气标况下密度0.0899kg/m³折合1.798元/Nm³),计算节点为唐山市迁安市氢能管道出口处。
4.鉴于乙方作为河北区域氢能管道建设方,针对甲方所产"氢气管输事宜,乙方拟按照0.3元/kg/百公里的标准收取氢气管输费,甲方按标准缴纳管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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