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86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关于加强源网荷储建设协同,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系统调节能力建设。
一是2025年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从源网荷储各侧提出了提升调节能力的明确要求,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统筹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及电网侧、负荷侧等各类调节资源,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二是2024年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根据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运行需要,推进构网型控制技术应用,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合理调用源网荷储各侧调节资源,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原文如下: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86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规划统筹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我国电力系统发展面临新形势。你们在建议中分析了能源电力规划还需加强统筹、电源电网还需加强协同、系统平衡调节难度大、市场机制还需完善等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一是加强能源电力统一规划。考虑资源禀赋、用电增长、调节能力、市场交易等因素,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目标,并在规划层面加强电源电网统筹协调。二是加强源网荷储建设协同。统筹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和需求响应等各类调节资源发展,推动构网型储能等设备在新能源富集区域规划布局。三是推动完善政策和市场机制。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明确水风光、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微电网等发展定位,促进各类新业态安全有序发展。对此,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加强能源电力统一规划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规划顶层设计,坚持以系统观念高质量做好能源电力规划有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着力优化完善电力规划体系。202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规划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加强电力规划与能源规划及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衔接、做好电力供需协调、优化布局调节能力、强化电源电网协同等工作要求和规范。二是着力做好“十五五”电力规划编制。扎实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赴全国各区域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发展共识,将新能源消纳利用、电源电网协同、调节能力提升等作为规划重要内容。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在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中,继续做好与能源规划及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的衔接,为“十五五”时期电力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导。
二、关于加强源网荷储建设协同,增强系统调节能力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系统调节能力建设。一是2025年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从源网荷储各侧提出了提升调节能力的明确要求,指导各地科学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统筹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及电网侧、负荷侧等各类调节资源,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二是2024年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根据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运行需要,推进构网型控制技术应用,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合理调用源网荷储各侧调节资源,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三、关于推动完善政策和市场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动完善政策和市场机制建设。一是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初步建成覆盖不同交易范围和品种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目前,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6省(区)和国网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将于年内转入正式运行,5个省(区)电力现货市场已连续结算试运行,全国首个区域电力市场(南方区域)即将于6月底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二是明确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发展定位。2024年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智能微电网(含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新型经营主体整体参与电力市场,明确新型经营主体享有平等市场地位。2025年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明确绿电直连项目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加快建设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力市场体系,完善适应新能源特点的市场机制,积极支持新型主体创新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7月1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