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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5亿两大氢项目招标进行中!

   2023-04-19 国际能源网/氢能汇8530
核心提示:4月17日,有两个大型氢能项目发布招标文书,必须关注!1、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名称)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进行招标,信息要点如下: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两座绿电制氢工厂,配套光伏电站总规模300MW,配套建设加氢综合站,

4月17日,有两个大型氢能项目发布招标文书,必须关注!

1、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名称)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进行招标,信息要点如下:

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两座绿电制氢工厂,配套光伏电站总规模300MW,配套建设加氢综合站,搭建市级氢能产业智慧运管平台与城市氢能数字化治理体系,动力运输设备运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2亿元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获取投标书期限: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24:00时。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2、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基础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信息要点如下:

招标范围:本项目制氢(电解水制氢规模3万吨/年)以及配套光伏、风电、辅助生产设施的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专篇编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合同估算金额:3641.3477万元(含税)。

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23年04月18日09:00至2023年04月24日18: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00。

招标文书内容如下:

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项目名称)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230413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矿区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制氢工厂一期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1-420281-04-01-603318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1-420281-04-01-6033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 ,招标人为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姜桥水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两座绿电制氢工厂,配套光伏电站总规模300MW,配套建设加氢综合站,搭建市级氢能产业智慧运管平台与城市氢能数字化治理体系,动力运输设备运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120000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达到《发包人需求》中阐述的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工程施工内容,协助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2、因本公告为系统固定模板框架及字数限制,针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描述,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3、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 行) 》《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指导规则(试 行) 》的通知(黄政数局发〔2021〕3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工程业绩或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其中负责设计的成员方近五年承接过1项制氢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外,其余内容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信通),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标信通APP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sztbzx.com)、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133.17.9:8081/ztb/)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

邮编:4351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4-876954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邮编:40001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71459955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基础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新星石油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22)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和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基础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641.3477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制氢(电解水制氢规模3万吨/年)以及配套光伏、风电、辅助生产设施的基础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等专篇编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压力容器A3级及SAD级)。(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含装置)或电解制氢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元)。(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含装置)或电解制氢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额23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2)6名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工艺、设备、给水排水、电气、自控,每个专业各1名):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含装置)或电解制氢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00。(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8:00。(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中天合创办公楼;

邮编:017300;

联系人:马双飞;

电话:13087577034;

电子邮箱:mashuangfei.xx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457001;

联系人:梁绍梅、谷晨光;

电话:0393-4801208、0393-4801201;

电子邮箱:liangshm3@sinopec.com、yuchg2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3年04月18日


 
标签: 招标 文件 谷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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