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通告
工信部原〔2018〕262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现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工信部原〔2017〕16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


工信部近日公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其中包含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氟磷酸钒锂电池正极材料、硅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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