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2017-06-19 工信部5890
导读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保监会拟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为此,我们组织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6月23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原材料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传真):010-66012138
 
电子邮箱:xcl@miit.gov.cn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
 
原材料工业司
 
2017年6月16日
 
此次公告中的新材料涉及到了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正负极材料、石墨烯等(主要集中在最后)。以下为公告全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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