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1日

   2017-06-15 第一电动18800
导读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7年6月13日发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7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申报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都市级配套财政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申请对象、申报范围、受理地点、申报材料上报等相关事项。通知中明确了申报截止日期,逾期将不予以受理。“2017年6月21日17:00前,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经信委,再由市经信委转交市级相关部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申报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都市级配套财政补贴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发改(经发)局、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成经信办〔2015〕80号)精神,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现将申报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都市级配套财政补贴(第二批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非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或委托的一家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整车企业或汽车经销商)。
 
二、申报范围
 
在本市销售,且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并已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符合成经信办〔2015〕80号相关要求)。
 
三、受理地点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上报
 
2017年6月21日17:00前,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经信委,再由市经信委转交市级相关部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五、其他
 
第二批次申报的资料按照《关于申报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成都市级配套财政补贴的通知》(成经信财〔2017〕43号)准备。
 
六、咨询电话
 
市经信委新兴产业处:古波李海文 61885819
 
市财政局企业处:黄羽 61888632
 
市科技局高新处:冯薇 61881731
 
市发改委环资处:赵森 61886133
 
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李果 87850019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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