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光伏!江苏发布最新电力市场交易通知:消纳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电量

   2020-09-04 江苏发改委38940
导读

2020年9月3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一、放开用户侧经营性用户全

2020年9月3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一、放开用户侧

经营性用户全面放开。《通知》提出,10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执行大工业及一般工商业类电价的用户,以及符合条件的5G基站用户,可参与市场交易。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1年江苏电力市场,没有存量和增量用户的说法,基本上经营性电力用户都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2020年江苏省市场规模3150亿千瓦时,2021年将再次超越,但是具体规模未知。

二、放开发电侧

鼓励外来电参与市场交易。锦苏特高压配套锦官水电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雁淮特高压配套苏晋能源公司所属电厂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不低于20亿千瓦时;

皖电东送机组全年市场交易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

三、消纳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电量

《通知》要求,一类用户暂按实际用电量、售电公司暂按实际售电量的15%用于消纳暂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条件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电量,二类用户应与售电公司在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予以明确。

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但是对于售电公司和电力大用户来说,收益会受到较大影响。

而且《通知》是暂按实际售电量的15%,期望能尽快明确,减少风险。

四、年度交易高比例签约

《通知》要求,一类用户、售电公司的年度交易电量应为其测算年用电量的55%-70%,否则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文件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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