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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日落复审终裁:延长实施18个月(附税率表)

   2017-03-08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8980
核心提示:2017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
2017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key components)作出双反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双反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补贴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双反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华涉案产品双反措施将延长实施18个月,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501 31 00、ex 8501 32 00、ex 8501 33 00、ex 8501 34 00、ex 8501 61 20、ex 8501 61 80、ex 8501 62 00、ex 8501 63 00、ex 8501 64 00和ex 8541 40 90;欧盟TARIC编码为8501310081、8501310089、8501320041、8501320049、8501330061、8501330069、8501340041、8501340049、8501612041、8501612049、8501618041、8501618049、8501620061等。

2012年9月6日,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2年11月8日,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5年12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双反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托运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作出双反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反倾销税率详见下表: 


反补贴税率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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