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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模式:屋顶光伏发电站 25年后无偿转给政府

   2017-01-25 太阳能新闻网  28540
核心提示:企业投资在市行政中心大楼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站,竣工并网发电后,企业负责运行维护,政府按约定电价向企业采购用电。温都记者从
企业投资在市行政中心大楼屋顶上建设光伏发电站,竣工并网发电后,企业负责运行维护,政府按约定电价向企业采购用电。温都记者从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这种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打造的光伏发电模式,不但使双方获得双赢,还促进我市环保节能事业的发展。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招投标的方式签订“温州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该项目是省内规模最大的地市级政府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双方约定用电电价为0.88元/千瓦时,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电量为准,从光伏电站获得并网发电许可之日起计算,发电站特许运营期为25年。据估算,该项目顺利并网后,一年能够给市政府提供120多万度电。

该项目一期总面积为10000㎡,总装机量为1.066兆瓦,总投资为800多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方式。25年后,该光伏发电站将无偿转让给市政府,同时保证转让时,光伏发电站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如果在此期间,该发电站的发电板等组成部件发生损坏等问题,都将无偿进行更换。

温州项目负责人说,把这个项目作为一种“温州模式”,即企业与政府合作,通过“投资-建设-运维-转让”模式将分布式光伏发电落到实处,既可为国家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实践依据,也可以直观地向百姓宣传光伏发电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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