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有关监管要求的通知》

   2016-03-01 世纪新能源网25140
导读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华东能源监管局向安徽、上海两地电网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华东能源监管局向安徽、上海两地电网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有关监管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工作监管力度,确保光伏发电项目有效实施。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流程和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标准;无歧视开放光伏发电市场,电网企业不得无故拒绝光伏发电并网申请,不得拒绝或拖延应由电网企业出资建设的接入工程及相关工程;电网企业应确保光伏发电电量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上网电量,按规定及时支付发电电费和国家相关补贴的转付工作;电网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的监测、统计、信息交换和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向华东能源监管局报送相关信息,发电运营主体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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