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地两用” 建设农业与光伏一体化电站

   2014-02-10 新华网15740
导读

从上游企业为光伏产业提供基础材料,到中游企业为光伏产业提供组件供应,到下游农业与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发电,海南正逐渐形成一条完整

从上游企业为光伏产业提供基础材料,到中游企业为光伏产业提供组件供应,到下游农业与光伏一体化项目并网发电,海南正逐渐形成一条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正在召开的海南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致公党海南省委提案建议,海南可扩建农业与光伏一体化电站,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农光经济”模式,将传统农业种植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实现阳光、土地资源的立体高效利用。

致公党海南省委副主委吴建东表示,海南具有许多发展光伏产业的优势。“海南年均气温高,积温多,太阳辐射强度大,而且石英矿产资源含量非常丰富,已探明石英砂资源储量21.20亿吨,保有储量20.75亿吨,居全国首位。”

吴建东介绍说,近年来,英利、汉能、中航特玻等光伏企业相继入驻海南,海南首个采取“一地两用”模式的农业与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已于2013年底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量可达6830万度,年节约标准煤2.4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1万吨、二氧化硫444吨、氮氧化物1025吨、灰渣8165吨、烟尘123吨,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致公党海南省委提案指出,“一地两用”模式的光伏电站项目大规模发展仍面临土地政策不明确、项目结合发展农业的成效及示范作用待检验等问题,但已批准的项目在土地林地租用、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等方面均得到海南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发展势头良好。

对此,政协委员孙永望认为,海南可根据市县不同特点建设农业光伏一体化电站和建筑一体化电站,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农光经济”模式,将传统农业种植与光伏发电相结合,保持农业土地最大利用化,提高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阳光、土地资源的立体高效利用,争取到2015年光伏发电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3亿千瓦时,成为新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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