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ST泉为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等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经调查认定,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3070万元罚款,其中公司实控人褚一凡个人拟被罚1550万元。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的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月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汇祥建安”)与公司子公司发生大额关联交易。2023年全年累计交易金额达2.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及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2024年8月起,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的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法院查封,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知悉该情况,却迟至2025年4月29日才发布公告披露。
ST泉为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泉为”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持续关注事项进展,未来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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