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浙江省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同意大唐临海1号海上风电项目变更核准部分内容的批复》。
因用海政策、装机规模、陆上集控中心变化等原因,变更内容批复如下:
鉴于项目实施单位合资公司已组建,同意调整项目实施单位。将内容“项目实施单位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海合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控股,临海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海合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参股,控股股比为 51%,参股股比分别为 20%、29%”调整为“项目实施单位为大唐海投(台州)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地址发生变化,同意调整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建设地址。将内容“项目用海位于临海市东部海域,陆上集控中心位于临海市上盘镇”调整为“项目用海位于临海市东部海域,陆上集控中心位于临海市桃渚镇”。
鉴于项目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同意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将内容“临海1号海上风电项目主要建设总装机容量500MW的海上风电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陆上集控中心和储能等设施。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 66kV海缆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 海缆登陆后转陆缆接至陆上集控中心再接入220kV珊瑚变”调整为“临海1号海上风电项目主要建设总装机容量501MW的海上风电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通过66kV海缆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登陆后接至陆上集控中心再接入系统变电站”。
文件还指出,同意大唐临海1号海上风电项目延期开工建设1年至2027年7月29日。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临发改能源〔2024〕162 号文执行。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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