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监市场〔2024〕27号)同时废止。
原文如下:





















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本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监市场〔2024〕27号)同时废止。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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