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华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第三次严正声明,针对近期仍有不法企业冒用该公司名义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予以公开澄清并重申法律立场。

这是继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27日两次声明之后,该公司再次就该类侵权行为向社会发出严正警示。
自2025年底以来,华能河北新能源陆续发现有不法分子及企业冒用该公司名义,在河北、山西、陕西、云南、内蒙古等多地,以“微风发电项目”“智慧路灯微风风电项目”等名义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严重侵犯该公司名称权和商业信誉,并对相关市场主体造成误导。
在2025年12月24日发布的首次声明中,华能河北新能源针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焦岱镇出现的“智慧路灯微风风电项目”冒名行为予以澄清,明确表示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该公司名义开展该项目,任何冒用行为均属违法,该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6年1月27日,华能河北新能源再次发布严正声明,指出仍有不法分子在多地冒名开展“微风发电项目”相关业务,并明确华能河北新能源未与“河北麟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工恒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任何合作协议及施工合同,市场流传的相关合同及协议均属虚假,所加盖公章系伪造。该公司已就该情况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2026年3月25日的最新声明中,华能河北新能源进一步披露了4家涉事单位名单,分别为:
1. 河北麟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中工恒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西安蓝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陕西云海恒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华能河北新能源重申,与上述4家单位无任何业务关系,未授权其使用该公司名称、印章、标识,也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上述单位发布的信息、开展的业务、组织的活动及收取的费用均与华能河北新能源无关,该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针对“微风发电”业务,华能河北新能源在最新声明中明确:该公司从未开展过“微风发电”业务,该业务不在其经营范围内;从未授权包括上述4家单位在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在任何地区推广、开发、办理该业务;此后也将不会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开展该业务。凡以华能河北新能源名义开展此类业务活动的,均系违法行为,其一切行为及后果均与该公司无关。
华能河北新能源表示,针对冒用其名义的侵权行为,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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