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沧州市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显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构建“风光核储氢”绿色多元能源供给体系,切实巩固新能源产业领先地位。着力打造京津冀新能源产业发展高地,推动新能源产业向“智造”“创造”转型,将新能源产业发展成沧州市第三大支柱产业,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探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实践范式,全力将沧州建设成为在国内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到“十五五”末,全市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
重点支持领域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地热方面、新型储能及装备制造方面、输变电方面等。
其中风电、光伏、氢能、地热方面:
一是风电装备制造项目。风电叶片、塔筒、发电机、轴承、齿轮箱、主轴等关键部件制造项目。
二是光伏装备制造项目。电池片、电池组件、光伏玻璃、背板、EVA胶膜、逆变器、追踪系统等制造项目。
三是氢能项目。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氢气储运项目,包括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储氢项目、氢气运输项目;氢能在交通领域应用项目,包括市政车辆、公共交通领域车辆(城市公交、公路及旅游客运、通勤、城市物流配送、短途运输等)租用等项目;氢能在工业、能源等领域应用项目,包括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商用车等项目和绿氨、绿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氢基燃料项目;绿色氢基燃料与港口优势相结合的生产、仓储、交易、加注基地项目;绿色制氢装备制造项目,包括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碱性及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槽等制氢核心装备制造,氢气纯化、干燥、回收等制氢配套装备制造项目。四是地热项目。地热在供暖、工业、康养、种植养殖等领域应用项目。
关于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方面:对在沧州新建、改扩建并投入运营的加氢站、制加氢一体站、港区(园区)综合能源站配套加氢设施,以及氢气充装、储存、长管拖车装卸、站控与安全联锁、泄漏监测与应急处置等配套项目,纳入全市加氢站布局与安全管理要求,经验收合格并连续稳定运营满规定周期的,且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公斤25元,按照每公斤3元进行补贴;在每公斤25元(含)基数上,氢气每公斤售价每降低1元,额外再享受补贴0.5元。〔此条为我市现行政策,参考沧州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3月印发的《沧州市氢气补贴管理办法(试行)》,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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