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文件显示,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位新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建设单位为内蒙古华电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风电光伏部分:本项目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MW,其中,风电700MW,光伏300MW,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光伏板采用710-740Wp半片双玻N型电池组件及配套设施设备。
制氢部分:建设配置83台1000Nm³/h、1台2000Nm³/h和1台3000Nm³/h碱性电解槽制氢系统,装置年产氢气约4.7万吨,配置25台2000方氢气球罐,储氢能力65万Nm³及配套设施设备。
占地规模:项目制氢站总占地362666.67㎡;风电部分总占地2600550㎡,永久占地总占地面积约120090㎡,临时占地总占地面积2480470㎡;光伏电站部分用地总面积约5371420㎡,其中箱变征地面积 4510㎡,检修道路长期租地118660㎡,光伏阵列租地面积约5226690㎡。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538329万元,环保投资1882.5万元,占总投资0.35%。
项目特点
(1)该项目风电部分施工活动涉及风机基础开挖、道路施工、集电线路架设等,可能对地表植被、土壤结构及局部生境造成短期扰动。施工期影响范围相对有限,项目采取临时占地、窄路基道路设计及施工后生态恢复措施,可实现生态功能的逐步恢复。
(2)运营期风机持续运行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干扰;旋转的叶片在特定日照条件下会产生间歇性光影闪烁,可能对附近居民视觉舒适度产生影响;风机的存在可能对鸟类活动造成影响;风电场将永久性地改变原有自然景观风貌,形成显著的人工设施视觉特征,对区域的整体景观格局与视觉环境产生持续影响。风电场分布广、占地点状分散,在保证风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需要平衡生态干扰程度,确保工程布局符合风电行业环境保护规范。
(3)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利用风能、太阳能生产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出的电力用于供给制氢站使用,实现清洁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开发及高效综合利用;该项目制氢站采用碱性电解水制氢工艺。电解水制氢是一种应用广泛、技术成熟、工艺简洁且氢气纯度高的制氢技术,其显著优势包括:①工艺流程短;②制氢过程清洁,无有害气体排放;③制氢装置启动迅速,反应快捷,能够有效适应和匹配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波动性。
(4)该项目利用风力和光伏发电进行电解水制氢,属于新能源产业,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同时也符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 年版)》的相关要求。
(5)该项目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1000MW,其中,风电700MW,光伏300MW,安装70台单机容量为10MW风力发电机组,光伏板采用710-740Wp半片双玻N型电池组件,以及配套设备设施。同时新建1座制氢站,依托风力和光伏发电,建设83台1000Nm³/h、1台2000Nm³/h和1台3000Nm³/h碱性电解槽制氢系统,装置年产氢气4.7万吨;配置25台2000方氢气球罐储氢能力65万Nm³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制氢站电源来自厂外的风力和光伏发电场,属于风电光伏并网型制氢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升压站、降压站、储能站及输电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6)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用地性质为第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风电、光伏、电解水制氢作为新能源产业项目,其生产工艺成熟,无有害气体排放,对于完善循环经济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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