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责任分解》通知。根据通知,徐文光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中包含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沿海核电,大力发展深远海风电,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有序发展,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经济厅、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
详情如下:
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时期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刘捷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审计厅、省国资委、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除特别注明外,列第一位的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全面打造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徐文光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发达经济体水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0万元/人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万元左右。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5.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突出民间投资优先、产业项目优先、科技创新优先,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加大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推动形成以产业投资为主导的投资结构。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6.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民间投资占比逐步回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7.积极抢占人工智能发展制高点,着力营造最优开源开放生态,统筹实施算力、数据、大模型基础性工程,积极推动芯片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加快发展智能体、应用服务、智能终端等人工智能核心产业。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省政府驻京办、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通信管理局
8.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推进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相结合,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数据局
9.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工程,优化专项支持政策,推动跨越类山区海岛县百亿级产业全覆盖、生态类山区海岛县“一县一业”提质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10.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振兴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牵头
11.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升优化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温州都市圈和金(义)衢丽城市群,强化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
12.积极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产业,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建设,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零碳园区、低碳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机关事务局
13.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沿海核电,大力发展深远海风电,加大光伏开发力度,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有序发展,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经济厅、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
14.深入实施“双一流196”、高校基础设施提质等重大工程,健全与国家战略需求、省域高质量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15.统筹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整体性跃升,培养更多“会创造的人”。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16.推进城乡一体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定格局、土地综合整治优布局、城乡有机更新提品质,统筹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推动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有机融合,促进生产力要素更好适应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好服务重大战略实施。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17.加强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8.健全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9.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构建数智化新质化一体化的国防动员体系。
责任单位:省国动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20.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省委编办
2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林下经济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
三、张雁云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
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浙江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审计厅、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
2.深入实施“135”人才强省体系建设工程,坚定不移实施各类人才政策,全链条高标准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加强跨学科跨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畅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社保厅牵头
3.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技能促进就业效应,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建设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打造分层分类、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残联
5.深入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推动国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浙江证监局
6.深化标准强省、品牌强省、质量强省建设,提升“浙江制造”竞争力。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打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六大高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升级,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水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8.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快建设高水平“信用浙江”,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数据局
四、胡伟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统筹推进招大引强、引小培优、内生项目增资扩产和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加快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2.加快推动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和平台。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3.全面提升商品消费品质,扩大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持续优化促消费政策体系,逐步清理不合理限制性措施,擦亮“放心消费在浙江”品牌。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4.支持杭州、宁波、温州争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政府
5.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着力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开放环境。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口岸办、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6.增强外经贸发展新动能,持续推动货物贸易稳量提质、服务贸易培育壮大、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强化贸易和投资一体联动、对外投资和招商引资一体联动、内外贸一体联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外汇局)、浙江金融监管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7.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有序引导企业优化海外布局,做强做优“地瓜经济”。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侨联、省贸促会、省工商联、人行浙江省分行(省外汇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开发银行浙江分行、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
8.深入推进“八八战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体系,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巩固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委党校、省教育厅
9.深入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大力发展文化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打造更多文化精品、爆款产品,促进“大视听+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打响“乡村旅游看浙江”品牌,培育更多文旅领军企业和成长性企业。
责任单位: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10.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和出海实验区,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商务厅、省作协
11.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统筹公共文化设施、产品、服务和活动,提升公共文化空间运营管理效能,建设“书香浙江”,以“文艺赋美”工程促进全民艺术普及,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牵头,省文物局
12.把城市更新行动和消除安全隐患、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起来,扎实推进好房子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13.加强房地产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
1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15.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实现设区城市美丽城市建设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6.联动实施山水工程、蓝色海湾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地质院
五、李岩益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一体推进城乡规划布局、产业提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2.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全面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深化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省。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农科院
3.深入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水平,和美乡村实现省域基本全覆盖。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社工部
4.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持续深化“共富工坊”建设,强化农民技能培育。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社保厅、省林业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5.高质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完善适应人口结构变化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积极推广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巡回诊疗模式、公众参与应急救护等试点经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市管县用”、医疗卫生人才“县乡村一体化”等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6.健全“婚生养教”一体化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综合施策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团省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高水平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8.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社工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残联
9.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杨青玖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面打造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
2.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委社工部、省委政法委
3.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省关工委
5.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责任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
6.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7.纵深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牵头,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加强网络生态治理,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
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何中伟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以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
2.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
3.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构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产业落地”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
4.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紧紧抓住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大机遇,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提能升级,高质量共建杭州湾科技创新带、G60科创走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数据局,有关设区市政府
5.完善教育科技人才贯通体制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省人力社保厅
6.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科学布局。支持现代纺织服装、绿色石化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向世界级集群迈进,积极争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智能物联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30年“415X”集群营收突破13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深入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加快建设民航强省,积极打造“航运浙江”,构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经济厅牵头,省交通强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建设世界一流强港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加快高等级航道网络建设,积极有序推动“公转水”“公转铁”,实现大宗货物“亿吨转水”,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增长50%以上。大力推进新能源车船应用,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机场集团、省海港集团
9.纵深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达到14%左右。
责任单位:省海洋经济厅
10.实施浙商“青蓝接力”行动,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牵头
11.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营造青年成长成才最优环境。
责任单位:团省委,省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12.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责任单位:省委社工部,省委两新工委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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