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事前预防、事中审查以及事后监管三大环节,为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良性市场秩序明晰了路径。
具体来看,在事前预防环节,《通知》明确提出,采购人需进行市场调查,基于实际需求、市场价格、行业标准等,科学合理地设定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该要求有助于约束采购人借助优势地位压价的行为。与此同时,《通知》还鼓励采购人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并合理设置评审因素的分值和权重。从全生命周期成本出发,有助于压缩竞标企业低价低质扰乱市场。
在事中审查环节,《通知》明确了对异常低价审查的量化标准。具体分为四种情况,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50%、低于次低报价50%、低于最高限价45%,以及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形。同时,采购人可提高触发标准至最高不超过65%。整体而言,全新的量化标准不仅为评审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避免主观判断,也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有助于科学、规范识别异常低价,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事后监管环节,《通知》要求采购人应当落实履约验收责任,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对于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后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可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及时掌握供应商履约进展。如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总的来看,《通知》不仅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的“内卷式”竞争提供了破局之道,也给内卷严重的新能源赛道破局提供了“反内卷”借鉴思路。结合新能源领域自身特点来看,“反内卷”招标还需注重技术指标,鼓励采购高效率、高性能产品。从全生命周期角度以及“组件转换效率不达标不予并网”的硬性要求看,先进技术与产品的应用亦是大势所趋。近日开启的华电集团2026年光伏组件集采便明确要求,标段一N型高效组件要求组件转换效率≥23.8%。值得注意的是该标段要求的采购容量高达6GW,占到了总集采容量的3/4。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在去年9月召开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企业产业的培育可谓千辛万苦,而非理性竞争毁掉一个企业、毁掉一个产业,可能一夜之间,我们绝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当前,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以及光伏为代表的“新三样”均不同程度遭遇内卷。要想推动这些产业发展重回正轨,理顺招标机制,为优质优价产品创造公平竞争氛围是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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