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9,证券简称:太原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4年至2018年、2020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公司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1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890万元,其中4名责任人将被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尤为引人关注的是,时任总经理范卫民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太原重工8年财务造假事件梳理
一、事件背景与造假手法
太原重工(600169)自2012年起与黑龙江瑞好科技合作开发“拉弹泡300MW风电项目”,通过系统性财务造假手段操纵数据。2014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连续7份年报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手法包括:
收入确认舞弊: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当期利润;成本调节:通过多计或少计成本、少计财务费用等方式粉饰报表;工程数据造假:虚增工程业务规模,掩盖实际经营状况。
二、造假规模与监管处罚
财务影响:2014年单年虚增利润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763.89%;7年累计虚增利润超3亿元,严重扭曲投资者决策依据。监管措施:证监会对公司处以800万元罚款,13名责任人合计罚款890万元,时任总经理范卫民被终身市场禁入。股票风险警示:自2025年11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太重”,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三、公司现状与风险化解
项目处置:涉事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相关资产于2024年剥离,公司称不会影响未来经营。风险出清:目前公司正推进整改,并计划申请撤销ST标识。
四、投资者权益与法律途径
索赔依据:根据《证券法》,因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可要求民事赔偿。维权方式:部分律师团队提供“胜诉后收费”服务,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五、事件启示
此次事件反映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投资者需关注公司整改进展及ST撤销申请,同时强化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独立分析能力。
天眼查显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为陶家晋。公开资料显示,太原重工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涵盖起重机、挖掘机等系列,出口7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为国家重点项目提供大量装备产品,创造数百项中国和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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