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发布。
公告指出,会议同意关于新疆臻元黑龙江牡丹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22.61亿元实施建设,资本金为计划总投资的20%,剩余部分以贷款形式解决。
会议还同意关于上电绿能奉贤1号海上光伏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域,装机为50万千瓦,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动态含税总投资不高于37.80亿元实施建设,资本金为计划总投资的20%,剩余部分以贷款形式解决。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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