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ST沐邦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沐邦”),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0403财保3号、(2025)桂0403财保4号、(2025)桂04民初12号民事裁定书而出具的三封法院查封公告,广西沐邦生产场地内办公及生产设备、相关不动产等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
根据本次《查封公告》《民事裁定书》及公司核查,广西沐邦被万秀区法院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的资产账面价值预估为9.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00%。
1、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0403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梧州产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价值98.000.000元的财产,并提供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梧州市桂林路76号第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12幢、13幢、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0幢作为担保;查封期限自2025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2、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0403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为广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2025年8月18日起轮候查封被申请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价值23.411.000元的机械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
3、万秀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桂04民初1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场地内价值98.000.000元的财产,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7年8月17日止,查封期限为二年。
*ST沐邦表示,上述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所拥有资产被处置的风险,若上述资产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财务情况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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