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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W!陇南重新竞配风电项目公告

   2025-06-03 风电观察2390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同意,收回15万千瓦建设指标并重新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

5月29日,陇南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公告显示,因礼县罗坝镇、宕昌县庞家乡、西和县十里镇5万千瓦等3个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未能按照《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要求如期开工建设,为加快推进全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经市政府同意,收回15万千瓦建设指标并重新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

一、基本情况

1.竞配范围: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支持在我市发展现代中医药、生物制药、新型储能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新材料、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支持对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2.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指标为15万千瓦风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3.竞配方式:按照《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截止后由陇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投资主体。

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2025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有实质性进展,2026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将项目单位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收回项目竞配指标。

5.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竞配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分为保障部分和参与市场化交易部分。保障部分根据国家政策落实,市场化交易部分执行市场化并网项目适用的保障政策。

6.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7.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建成全容量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也不得倒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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