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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风、海光新增10GW以上,重点推动10大园区绿电消纳

   2023-11-06 江苏省发改委18480
核心提示:充分发挥光伏发电、风电与农林牧渔业、海洋产业发展协同优势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4号)。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提出到2027年,在沿海地区重点构建绿色能源开发体系、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新型储能布局体系、智能电网输配体系、绿电就近消纳体系等“十大体系”,基本建成“八千工程”,实现支撑性火电新增1000万千瓦以上、海上光伏新增1000万千瓦以上、海上风电新增1000万千瓦以上、核电累计建成1000万千瓦左右、绿色低碳年发电1000亿千瓦时以上、调节能力新增1000万千瓦、绿电就近消纳能力新增1000万千瓦以上、电力装备产业规模新增1000亿元以上,在国内率先打造系统规模大、电力元素全、绿电消纳多、支撑产业实的区域级新型电力系统。

提出积极稳妥有序发展海上风电,组织开展近海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根据国家深远海风电规划部署,及时组织实施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提升存量陆上风电质效,在原址范围内有序推进陆上风电改造升级。组织实施《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全力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充分发挥光伏发电、风电与农林牧渔业、海洋产业发展协同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风电+”项目建设。

在构建新型储能布局体系中,提出要加快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鼓励发展用户侧储能,因地制宜发展电源侧储能。支持压缩空气、液流电池、重力储能等新型储能创新技术试点示范,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

创新规划布局绿电专变、绿电专线,以绿电就近、就地、就低、可溯源为目标,在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和地区可再生资源丰富的工业园区,积极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试点规划建设。重点在盐城市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黄海新区、盐城经济开发区,南通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港开发区,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徐圩新区、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等10个园区,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分级规划园区绿电接网消纳方案。根据陆上光伏、海上光伏、海上风电的建设进度,分阶段规划绿电就近就地接网方案。支持园区开展交直流配网、新型储能、多能互补、源网荷储、虚拟电厂、风光功率预测等新型电力系统技术综合运用,提高绿电就近就地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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