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列抽水蓄能容量电价落地 助力抽蓄行业健康发展

   2023-05-18 人民网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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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明确了第三监管周期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水平。

据了解,2021年4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明确将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鼓励抽水蓄能电站参与市场竞争。抽水蓄能电站是利用电力系统负荷低谷时的剩余电能从下水库向上水库抽水,将电能转换为水的势能储存起来;当电力负荷高峰时,从上水库向下水库放水发电,再将水的势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电站。与常规水电站不同,抽水蓄能电站既是电源又是负荷,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被誉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调节器”,对于平抑风光新能源发电随机波动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供应、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国网浙江电力经济技术研究院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兰洲表示,本轮输配电价改革,国家在抽蓄电站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期法核定了抽水蓄能的容量电价,并在电网输配电价之外单列,真正落实了633号文的价格机制。同时,这也将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引导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为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据悉,浙江省抽水蓄能资源丰富,目前建成在运的抽水蓄能电站有天荒坪、桐柏、长龙山等,正在建设的有泰顺、磐安、宁海等抽水蓄能项目。这些抽水蓄能电站建成后将承担全省及华东调峰需求,发挥电网替代性储能作用,满足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外来电接入。


 
标签: 浙江省 抽水 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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