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

   2023-03-24 中证网19821
导读

(记者 何昱璞)3月21日,为提振市场信心,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3月21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

(记者 何昱璞)3月21日,为提振市场信心,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3月21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延续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措施》指出,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标签: 新能源 汽车 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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