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2市(区)京津冀氢燃料车示范城市群获批复

   2021-08-24 氢能观察8320
导读

氢能观察消息:8月23日,由北京市牵头申报的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被国家五部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氢能观察消息:8月23日,由北京市牵头申报的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被国家五部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准为首批示范城市群。

在4年示范期间,五部委将对入围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据悉,自2020年9月起,北京市财政局、大兴区政府牵头积极开展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大兴区联合海淀、昌平等六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示范城市群可聚焦优势企业,探索经济可行的整车示范推广模式,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促进产业链企业做优做强,为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目前,北京市已初步建立起了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覆盖关键技术科技研发、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车辆购置补贴等环节。

在科技研发方面,根据北京市《关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的意见》,财政对燃料电池汽车及车用氢能制、储、运、加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创新给予支持。

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方面,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政资金在建设环节,对规模以上的加氢站建设予以一次性定额补贴;

在运营环节,给予加氢站每千克氢气运营补贴。

在车辆购置补贴方面,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确定市级补助标准,重点鼓励引导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建物流、长途运输、远郊客运等场景的应用和批量示范。

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资本的综合支持。下一步,北京市财政将按照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规范做好国家奖励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更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带动产业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生态系统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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