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车企负积分按80%计算 工信部明确2020年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

   2021-02-09 工信部24740
导读

2月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企业2020年度产生

2月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可以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对于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乘用车企业,其在2020年度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减按80%计算。

关于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通装函〔2021〕31号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精神要求,以及《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循环外技术/装置计入燃料消耗量核算

在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怠速起停系统、制动能量回收系统、换挡提醒装置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

(一)怠速起停系统是指在车辆即将停止或车辆停止且发动机处于怠速状态时,能够自动关闭发动机,并且能够根据驾驶员的操作或车辆需求重新起动发动机的系统。搭载该系统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15升/100公里。

(二)制动能量回收系统是指车辆滑行、减速或下坡时,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动能及势能转化或部分转化为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的能量存储起来,并可为整车动力输出提供辅助电能的系统。对具有制动能量回收系统且REESS标称电压等级为12伏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05升/100公里;标称电压等级超过12伏的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15升/100公里。

(三)换挡提醒装置是指装配于手动挡车辆的可实时、直观地提醒驾驶员调整驾驶操作(换挡和/或加、减速)以降低实际驾驶中燃料消耗量的装置。搭载该装置的车型燃料消耗量核算减免额度为0.1升/100公里。

二、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可以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偿。

三、对于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乘用车企业,其在2020年度产生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和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减按80%计算。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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