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下达4200万元两江补偿资金

   2019-05-14 中国环境报27350
导读

福建省泉州市日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4200万元,进一步增强泉州重点流域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

福建省泉州市日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4200万元,进一步增强泉州重点流域上游地区水资源保护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

根据泉州市政府2017年出台的《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流域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中,40%按流域面积、流域水质水量、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完成比例、用水总量控制、重点整治任务完成比例以及生态保护因子等因素,切块分配给上游县(市、区),主要用于上游县(市、区)本级组织实施的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另外60%的资金以项目补助形式安排,主要用于晋江、洛阳江上游地区有关县(市、区)组织实施的水资源保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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