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等两草案

   2018-04-13 生态环境部30420
导读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指出,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正式开征,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保税的必然结果,也是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和严格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常抓不懈。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认为,《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制定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源头预防、全过程管理以及强化风险管控的工作思路,对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打好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这一部门规章出台为契机,进一步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工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谋划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土十条”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标签: 生态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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