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全方位治理地表和地下水环境

   2018-03-12 平顶山晚报58790
导读

11日,记者从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平顶山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按照该方案,平顶山市将通

11日,记者从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平顶山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按照该方案,平顶山市将通过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推动落实河长制的措施,对平顶山市地表和地下水环境进行全方位治理。

据介绍,平顶山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确保全市19个考核水体水质优良(Ⅰ类至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8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9%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沙河和澧河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舞钢市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石龙区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3月底前,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限期达标方案,对地表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舞钢市八里河、鲁山县将相河、叶县灰河、宝丰县净肠河、石龙区大浪河进行治理。8月底前,宝丰县石桥镇、叶县任店镇、郏县冢头镇等6个全国重点镇和叶县保安镇等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的建制镇应开工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平顶山市将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平顶山段管理,实施水质动态监测,并建设保护区标识、标志等。11月底前,白龟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相关企业要完成搬迁或污水治理。此外,按照河长制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排查整治。
 
标签: 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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