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9电力直接交易方案:光伏等新能源企业应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2018-12-11 太原经信委27750
导读

近日,《2019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方案》指出:2019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800亿千瓦

近日,《2019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方案》指出:“2019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800亿千瓦时,参与交易的企业涵盖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电企业。”

《方案》明确:进一步放宽大工业用电企业参与市场的范围: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用电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下且上年度用电量在1000万kwh以上的企业,对国家,省及市级各类园区(包括高新技术因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等)内的企业,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大数据类企业、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企业,完成电能信息采集监测系统建设的企业,不受电压等级和电量限制。

《方案》指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企业执行政府电价以外的电量应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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