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组织"太阳能+"项目申报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2018-02-26 鲁中晨报32460
导读

2月25日上午,记者从淄博市经信委获悉,根据省经信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市

2月25日上午,记者从淄博市经信委获悉,根据省经信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市组织区县开展省“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申报。根据新建项目的不同补贴标准划分为7500元以内和4500元以内,应用方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是指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依托太阳能资源和产业优势,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建设“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示范项目,扩大清洁能源应用。同时支持工业、教育、医疗、敬老养老等领域依托已建成的太阳能集热系统,利用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对原有供热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多能互补、清洁供热。2018年申报项目范围为2017-2018.3之间完成竣工的项目。

据悉,新建项目补贴标准为工业、基础教育学校和敬老养老机构每吨不超过7500元、其他学校和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每吨不超过4500元,给予应用方一次性奖励,且单个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教育、医疗、敬老养老领域不超过100万元。改造完成项目按照不超过示范项目设备改造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应用方一次性奖励且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通知还要求,淄博市积极扶持绿色照明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项目申报。绿色照明改造示范项目扶持标准为:按照不超过示范项目灯具总投资额30%的标准,给予应用方一次性奖励且奖励资金不超过150万元。另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节能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淄博市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节能奖推荐上报工作。

据悉,省节能奖重点对在节能管理和服务、节能科研和推广应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以及推进绿色体系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取得显著节能成绩的单位及成果给予奖励。其中入选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的单位各奖励100万元;入选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的单位各奖励10万元。 
 
标签: 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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