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8号 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
鉴于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激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
公告全文:https://www.ne21.com/news/show-58242.html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8号 关于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受理的公告鉴于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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