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盐财企〔2017〕166号

   2017-07-18 县财政(地税)局54360
导读

有关企业: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

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工业强县建设加快转型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5号)精神和县财政局印发《海盐县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盐财企〔2016〕30号)规定,经审核本次共有13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经报县政府同意,现拨付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249.13万元,资金列专用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支出。

请相关企业收到通知后凭本通知文件,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和开户银行账号及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窗口(地址: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联系电话:86121645)办理资金申拨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财政局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4日 

QQ截图20170718114205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9441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